私隐条款

公益慈善研究院私隐条款

公益慈善研究院(「研究院」)致力确保其保存的个人资料的机密及安全(定义见下文)。为履行这项承诺,研究院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下称「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称「条例」)的原则及规定。本私隐政策声明旨在阐释研究院保障私隐的政策及做法。

个人资料的收集

研究院可能不时因业务及运作而要求阁下提供可直接或间接证明阁下或其他人士身分的数据(「个人资料」)。每次要求的个人资料之范围或会因应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数据:

  1. 有关阁下之资料,例如阁下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国籍、居住地、婚姻状况、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就业经历、公共职位、奖项和殊荣及小区服务;

  2. 阁下的照片及其他影像;

  3. 用于查证身分或户籍的数据,包括身分证件类型及身分证件号码(例如阁下的香港身份证或护照上之细节、签证资料、居留权证明书或工作签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4. 联络方式,例如办公室地址及/或住宅地址、电话号码、流动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及电邮地址;

  5. 用于研究院管理及/或运作的任何计划、措施及活动之唯一识别符或个人识别符及相关登入凭证;

  6. 阁下对研究院管理及/或运作之计划、措施及活动的使用、交易及活动记录;

  7. 教育及职业背景,包括考试成绩、所获举荐、曾得奖学金、奖项、受聘工作、社会服务或课外活动的详情;

  8. 财务和账单数据,例如收入、使费、财务报表、其他资助人的身分和资助细节、受助人、雇员或承办商的身分和联络数据、银行账户数据及细节等;

  9. 阁下的影像和声音,包括相片、录像和录音等;

  10. 阁下的兴趣、喜好及意见及阁下对研究院或其代表进行之市场调查及竞赛的响应;

  11. 阁下使用研究院的网站(「网站」)、流动应用程序(「应用程序」)、网页(包括社交媒体网页)(「网页」)和系统时,研究院所收集关于阁下之数据,例如一般诊断及使用数据、阁下设备之地理位置、有关阁下设备之详情、技术数据(例如IP地址、阁下的登入数据、浏览器类型及版本、任何唯一设备识别符等)、有关阁下访问的资料(例如完整网址、研究院网站的点击数、访问若干页面的时长、页面互动数据(例如滚动、点击及鼠标悬停)及浏览历史记录等);及/或

  12. 阁下于建立或维持业务关系期间,为履行合同或符合法律、法例、监管规定及/或任何研究院之规例及附则而提供的、在该期间被获取的及/或产生的任何其他个人数据及/或数据。

向研究院提供个人资料并非强制性,但不提供个人资料可能导致研究院无法处理阁下的申请或向阁下提供相关服务、计划、支持或功能(视何者适用而定)。

阁下可能偶尔须向研究院提供其他人士(例如配偶、子女、资助人、受助人、会员、雇员、供货商或承办商)的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为遵守条例及任何其他适用的法律、规例及规定,于使用、披露及转移前述人士之数据前,阁下首先须获得该等人士之授权,包括代表该等人士同意研究院使用、披露及转移其个人资料的可能用途。阁下同意因应研究院要求提供任何证明有关授权的必要证明文件。阁下亦同意促使及确保该等人士已知悉本私隐政策声明及告知有关人士可联络研究院以获取更多资料。

个人资料的使用

阁下的个人资料可供作下列用途:

  1. 研究院就提供计划及/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助、贷款、奖学金、赞助、项目、能力建立计划、或研究院就相关资金提供计划、活动及/或其他相关慈善事宜而成立的任何组织的会员或成员事宜)及/或任何相关慈善事务的管理及行政工作;

  2. 运作及管理任何就资金提供计划及/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  申请及管理就资金提供计划及/或活动

    2. 识别、查证及厘定就资金提供计划及/或活动之资格;

    3. 处理就资金提供计划及/或活动(不论是经研究院/或有关资金提供计划下之任何其他第三方伙伴);

    4. 处理于研究院/或业务伙伴运作之就资金提供计划及/或活动及类似计划/或活动之相关数据(包括个人资料)转移、整合及同步;及/

    5.  运作、维持、管理、顾客数据分析及所有附带事项。
  3. 处理阁下对前述第1段研究院资金提供计划及/或活动的申请,包括核实阁下的身分、评估阁下是否适合获得研究院提供资金和核实阁下是否符合资格获得研究院提供资金,而不论阁下是否为新申请人或为同一计划及/或活动重新申请;

  4. 为提供前述第1段研究院资金提供计划及/或活动之目的及/或有关事宜而联络阁下,及处理与此有关之任何询问及投诉;

  5. 搜集关于申请人的统计资料,以协助研究院在资金提供计划及/或活动方面的管理及行政工作;

  6. 为着研究院在资金提供计划及/或活动方面的处理、评估、管理及/或行政工作及/或与研究院运作相关而执行的任何服务或行政工作,把阁下的个人资料与研究院或任何第三方为其他目的及自动决策处理(包括资料收集)所收集的其他数据进行「核对程序」(定义见条例);

  7. 用于处理颁发奖学金的行政工作及相关的事宜,包括与教育机构或相关组织或协会进行学位安排或入学手续;

  8. 宣传研究院的资助、贷款、奖学金或其他资金提供计划及/或活动,例如向阁下发送由研究院举办或支持的慈善或公益议题项目、行动与活动的年报、通讯、信息或推广数据(详见「直接促销」部份);

  9. 促进和维持在资金提供期内及其到期日时与获提供资助、贷款、奖学金及其他获奖者联络;

  10. 维护及发展研究院的业务系统及基础设施,包括测试及升级该等系统;

  11. 履行以下所列的任何强制性或自愿性的义务、规定或安排,或确立、行使或维护研究院的任何法律权利,包括:
    1. 香港境内或境外目前及将来的任何法律、规例、判决、法令及制裁制度;

    2. 香港境内或境外任何法律、监管、政府、税务、执法或其他机构作出及发出的任何指引、指示、指令或要求;

    3. 研究院任何与其主要业务有关的规例或附则;及/或

    4. 阁下与研究院的任何其他协议。
  12. 根据研究院为符合客户尽职调查、制裁或预防或侦测清洗黑钱、恐怖分子融资活动或其他非法活动的任何计划,为研究院共享数据及信息及/或数据及信息的任何其他使用而设的任何义务、要求、政策、程序、措施或安排;

  13. 预防、侦测或调查异常情况,以及预防及/或纠正欺诈或其他潜在的犯罪、违禁或非法活动,或以其它方式维护研究院的廉正;

  14. 响应或参与法律程序,包括寻求专业意见;及/或

  15. 所有其他合法业务目的及与上述直接相关或上述附带目的。

研究院亦可不时使用有关阁下的不具识别性质统计数据,以便更有效地设计及改善研究院所提供的服务、计划、支持或功能。此等数据不会披露任何个人的身分。

直接促销

在研究院已获得阁下的有关同意之情况下,研究院偶尔可能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向阁下发送关于由研究院举办、支持或安排的慈善、公益或其他非牟利活动、议题项目或活动的资源、刊物、新闻及/或宣传的推广和宣传通讯。

为此,在阁下同意之情况下,保存于研究院之阁下的个人资料可能被提供予香港赛马会、其附属公司及/或其各自之业务伙伴(合称「马会」)供直接促销之用。研究院及/或马会亦可经或联合第三方服务供货商(包括社交媒体平台)进行该等直接促销,这可能涉及与彼等共享保存于研究院及/或马会之阁下的个人资料。惟除非收到阁下的同意,否则研究院及/或马会不会如此使用及/或提供阁下的个人资料。

阁下可随时按照有关讯息含有之停止指示或联络研究院及/或马会保障资料私隐主任,免费要求研究院及/或马会停止阁下之任何个人资料使用于及/或转移用于任何上述直接促销目的。

请知悉,倘阁下选择停止直接促销,研究院及/或马会仍可能向阁下发送行政性质讯息。

个人资料的披露

阁下向研究院提供的个人资料将予保密。惟对为满足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或直接与该目的有关之其他目的而言属必需时,研究院可将有关个人资料提供予下列各方:

  1. 马会,藉以(在不违反任何有关上述「直接促销」所要求的同意之情况下)满足达成收集数据所涉的目的,亦可提供予研究院之第三方服务供货商作上述「直接促销」之用;

  2. 就提供数据的目的或与其直接相关的目的而言或在条例容许的情况下,相关的外部人士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或其他机构、协会或组织,阁下的推荐人、政府机关、评核或考试机构和资格颁授机构);

  3. 对研究院负有保密责任及承诺保密该等资料的任何其他人士或公司,惟有关人士或公司须有合法权利拥有该等资料;

  4. 就研究院业务运作向研究院提供行政、营销及研究、分销、数据处理及分析、电讯、计算机、财务、付款或其他服务的研究院的顾问、代理人、承包商、供货商及任何第三方服务供货商;

  5. 研究院的保险公司及其再保险人、经纪人及代理人;

  6. 法律、法令或要求规定或授权的政府及监管机构、调查机构、法院、执法机关及其他机构;

  7. 对证明资金提供计划及/或活动的付款而言属必要的任何金融机构或付款服务供货商;及/或

  8. 应阁下的要求,阁下的授权代表或法律顾问。

当(i)法律规定、法令要求或为配合搜查令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调查时;(ii)据研究院秉诚相信,披露乃法律规定或于其他方面对进行合法索偿或辩护、获取法律意见、行使及保障研究院的合法权利,或保护个人生命、身体或财产安全而言属必要时;或(iii)执行研究院的规例及附则或防止未经授权进入研究院的处所,研究院亦可将阁下的个人资料披露予第三方。当研究院有理由相信披露个人资料对查证可能妨碍(无论是有意或其他)研究院权利或财产的人士的身分、联络该人士或向该人士提出法律诉讼属必要时,或任何其他人士可能因此而受伤害时,研究院亦可将阁下的个人资料披露予第三方。

当适用时,研究院亦可就有关涉及整个研究院或部分涉及研究院的并购或出售事项,或作为企业重组或企业控制权的其他变动的一部分,将其所保存之阁下的任何资料作为一项资产予以转移(包括作为清盘或破产程序的一部分作出的转移)。

研究院收集或获取的个人资料可转移至其他司法权区,而该司法权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保护或会逊于阁下所属的司法权区。阁下向研究院提交个人资料或向其提供资金计划及/或活动作出申请时,即视为知悉及同意有关转移。

连结至第三方网站

研究院网站、应用程序及网页可能含有转至由第三方运营的其他网址及网页的连结。阁下了解及承认研究院对所连结网站的内容或该等网站运营商处理阁下个人资料的方式并无控制权,亦并不认可该等内容或方式。阁下须阅览该等第三方网站的私隐政策,以了解其可能会以何种方式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

Cookies的使用

阁下使用研究院的任何网站、应用程序及/或网页,即视为同意研究院可贮存及使用cookies、IP地址、域名、网址及使用其他方法,以收集阁下的网站、应用程序及/或网页使用数据及提升阁下的在线体验。

Cookies为阁下访问/使用的网站或流动应用程序,或阁下开启的若干电邮,而贮存于阁下计算机、手机或其他设备中的小型计算机档案,其因可让网站、流动应用程序及/或电邮正常运作及为网站、流动应用程序及/或电邮拥有人提供业务及营销数据而广为应用。

研究院于其网站、应用程序及/或网页使用cookies以追踪访客的偏好。该等cookies可让网站、应用程序及/或网页记录网站、应用程序及/或网页的运作或页面显示方式变化的信息(如阁下优先选取的语言),亦可协助阁下因应个人需要,变更网站、应用程序及/或网页上可予个人设定的部分,例如文字大小、字体及其他部分。阁下可透过修改互联网浏览器、手机或设备的设置拒绝使用cookies,惟阁下须知悉,若阁下拒绝cookies,网站、应用程序及/或网页的某些部分可能无法正常运作。

资料保存

研究院将只会于达到本私隐政策声明概述之收集目的的合理必要期间储存阁下提供的所有个人资料。在某些情况下,研究院可能会将阁下的个人资料保存更长时间,例如,研究院需要作出如此行动以符合法律、法例、监管、税务或会计规定。

资料保安承诺

研究院致力保障阁下个人资料的安全。其将从实体、科技及组织内部三方面着手,采取各种措施,藉以协助保护阁下的个人资料,防止数据在未获授权下或意外地被查阅、处理、删除或作其他用途。

经互联网或流动网络的数据传输并不完全安全。上述保安措施并不能排除研究院遭受欺诈、网络攻击(例如黑客、间谍软件及病毒)的可能性。研究院不保证其服务器或网络将免受该等攻击。

即使研究院将贯彻执行保安措施以保护阁下数据,研究院不能保证经互联网或流动网络传输的数据的安全。阁下同意研究院概不对因有关任何传输的风险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私隐政策声明之变动

研究院可能会不时更新本私隐政策声明并在其网站 https://www.iop.org.hk/zh-hk/privacy-policy/ 作出公布,以便告知阁下研究院所收集的数据内容、研究院会如何使用该等数据,以及是否将该等数据披露予任何人士。研究院亦建议阁下定期在研究院网站 https://www.iop.org.hk/zh-hk/privacy-policy/ 参阅私隐政策声明之最新版本。当发生重大变动时,研究院将向阁下发出通知并(于必要/适用时)征得阁下的接受及/或同意。倘阁下不同意本私隐政策声明(经修订),请不要使用或停止参与研究院的服务、计划、支持或功能及不要向研究院提供阁下的任何数据。在变动生效后,倘阁下继续参与研究院的服务、计划、支持或功能,即表示阁下同意经修订的私隐政策声明。

阁下个人资料的查阅及改正

阁下有权要求查阅研究院所保存有关阁下的个人资料,及/或要求更新或改正此等数据。在法律容许的情况下,研究院处理此等要求时可收取合理的费用。

阁下可电邮至 contact.us@iop.org.hk 或致函以下人士提出上述要求:

香港跑马地体育道一号
马会总部大楼
保障资料私隐主任

为保障阁下的私隐及身分,研究院在作出查阅或改正阁下的个人资料前,将采取合理步骤以查证阁下的身分。

诠释

本通知以英文书写,可能翻译成中文及其他语言。如本通知的英文版本与翻译版本有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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